四會市公車改革處置車輛拍賣公告
四會市公車改革處置車輛拍賣公告
受委托,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組織對公車改革的處置車輛按現狀進行公開拍賣。公告時間:2016年12月12日-20日;標的展示、報名登記時間:2016年12月19-20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其他時間不予受理);拍賣時間:2016年12月21日10時30分;車輛展示、報名地點:四會市廣場南路原四會市交通局停車場;拍賣會地點:四會市廣場南路建設大樓內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五樓中開標室。
一、標的車輛:共8臺(標的車輛分拆拍賣,不含車牌,具體標的車輛信息及起拍價詳見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網站公告)。
二、保證金:同一競買人繳納保證金0.5萬元可參與全部標的的競買,但最終只能成交一臺車輛;繳納保證金2萬元可參與全部標的的競買,最終成交標的的車輛無限額。
三、競買人必須在2016年12月20日17時30分前(資金以到賬為準,否則競買資格無效)將保證金以轉賬方式匯入指定賬戶(戶名: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名稱:廣東四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80020000006808138),匯款請注明“公車拍賣保證金”。
四、競買人須在上述規定的報名登記時間內攜帶保證金付款憑證原件及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到原四會市交通局停車場現場辦理競買登記手續。
五、競買人須在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時30至10時30分期間憑身份證明到拍賣會場現場領取競買號牌參加拍賣。
詳情請登陸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網站的“交易信息/產權交易”欄了解,網址:http://ggzy.zhaoqing.gov.cn/sh/
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0758-3260039,李先生
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0758-2293516,13632291949
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
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四會市公車改革處置車輛拍賣會競價須知
一、 轉讓方:四會市公路局、廣東省四會監獄
二、 交易機構: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
三、 拍賣機構: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
四、
項目編號:
五、 拍賣標的:車輛共8臺(標的車輛分拆拍賣,不含車牌,具體標的車輛詳見附件《四會市公車改革處置車輛拍賣會標的車輛清單》)
六、 拍賣(競價)方式、時間、地點
拍賣(競價)方式:由低往高競價方式公開拍賣
拍賣(競價)時間:2016年12月21日10時30分
拍賣地點:四會市廣場南路建設大樓四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中開標室
七、 拍賣標的展示時間:2016年12月19日-20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展示地點:四會市廣場南路原四會市交通局停車場。
八、 報名登記時間:2016年12月19日-20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九、
其他須披露的事項:
1、本次拍賣中,標的車輛購買的保險項目及標準不同,最低由車主單位(或委托方)確保買至交強險,無論車輛保險購買的情況如何,均按現狀拍賣。敬請各競買人認真做好盡職調查,成交后不得以此為由反悔。
2、標的車輛在辦理交吉手續前,如有欠費或違章,由車主單位(或委托方)承擔。
3、其它詳見肇慶永輝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十、
特別提示
以下7種情形之一,競買人的保證金將被沒收:
(1)、競買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拍賣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競買人通過獲取委托方或標的商業秘密,侵害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的;
(3)、競買人之間相互串通不報價、壓價或擾亂交易秩序,影響公平競爭的;
(4)、競買人妨礙交易活動正常推進的;
(5)、競買人出現違反《拍賣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約定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的;
(6)、拍賣會現場全部標的車輛均無人應價,導致全部標的車輛都流拍的(此款各競買人的保證金將被沒收,如成交一臺標的車輛或以上的除外);
(7)、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
十一、 拍賣(競價)須知:
一、交易保證金:競買人須在2016年12月20日17時30分前(資金以到賬為準,否則競買資格無效)向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保證金專戶如下指定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0.5 萬元或2萬元。競買人若違反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交易保證金予以沒收;競買人未能成為買受人的,交易保證金在買受人確定之日起
五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款原路返還。競買人成為最終買受人的,交易保證金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買受人須在30日內自行辦理完成車輛過戶手續,然后憑完成車輛過戶手續后的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交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驗證,通過驗證后的3個工作日內,由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將該履約保證金一次性無息原款原路返還給買受人。競買人須在公告期內向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查閱資產交易文件,交易中心、拍賣機構或委托方用任何文字、圖片、語言對標的車輛的介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的承諾和擔保,請競買人做好對標的車輛的盡職調查。本次拍賣按現狀拍賣,一切以標的車輛及相關登記證明的實際情況為準。
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結算賬戶(用于保證金的收付):
戶名: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名稱:廣東四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80020000006808138
在匯款備注欄請注明“公車拍賣保證金”。有關保證金不得由競買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二、競買人須在2016年12月19日-20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其他時間不予受理)攜帶保證金付款憑證原件及下列文件到原四會市交通局停車場現場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法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法人代表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代理人辦理的應提供按規定格式的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證;自然人的須本人攜身份證到場辦理,委托代理人的應按規定的格式出具授權委托書和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原件均需提供復印件,并須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指模。
競買人須在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時30至10時30分期間憑身份證到四會市廣場南路建設大樓內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五樓拍賣會場現場領取競買號牌,并憑號牌進入拍賣會場參加拍賣。競買人領取號牌后,須妥善保管,不得將號牌出借或交予他人使用,否則,競買人須對他人使用其號牌競買標的的行為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拍賣結束后,競買人須將號牌歸還現場工作人員,否則賠償號牌工本費100元。
三 、同一競買人繳納保證金0.5萬元可參與全部標的的競買,但最終只能成交一臺車輛;繳納保證金2萬元可參與全部標的的競買,最終成交標的的車輛無限額。
四、本次拍賣機構由四會市財政局委托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通過公開招投標產生。
五、本次競買標的車輛每次的加價幅度:起拍價為10萬元或以上的,每次加價幅度為3000元;起拍價為10萬元或以下的,每次加價幅度為1000元;拍賣師有權根據現場氣氛調整加價幅度。
六、成交后,買受人必須在拍賣會當場簽署《拍賣現場成交憑證》和《拍賣成交確認書》。
七、買受人必須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
2個工作日內 支付全部交易價款(不含保證金)和傭金,否則視為違約。
1、交易價款通過轉賬方式劃至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以下賬戶(參拍保證金自動轉作履約保證金),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標的號+交易價款”。有關交易價款不得由買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結算賬戶(用于交易價款的收付):
戶名: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名稱:廣東四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80020000006808138
2、請買受人按以下要求向拍賣行支付傭金。買受人須將上述費用通過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標的號+傭金”。有關交易傭金不得由買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買受人請按成交價的5%支付拍賣傭金至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如下賬戶:
戶名: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
賬號:2017002109022168151
開戶銀行名稱: 肇慶市工商銀行第一支行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須知事項:
1、買受人在支付了全部交易價款和傭金后,憑本人身份證(單位購買的須出具委托書)、成交價款和傭金的銀行匯款憑證、《拍賣成交確認書》,在2016年12月23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的正常上班時間期間,到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產權交易股領取由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出具的《交易鑒證書》、《公車拍賣交吉提車通知書》。
車主單位需到四會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申報納稅、開具發票稅票等手續。二手車交易發票則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買受人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需增值稅發票的,請與車主單位聯系。買受人須憑相關資料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買受人交吉提車:買受人必須在2016年12月23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期間,憑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鑒證書》、《公車拍賣交吉提車通知書》、拍賣機構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和本人身份證,到原四會市交通局停車場與“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工作人員辦理交吉提車及車輛資料移交手續;買受人為單位提車的還需出具單位的《提車委托書》。
3、買受人逾期未提車的,逾期之日起的停放費用由“肇慶市拍賣行有限公司”向買受人另行收。ㄓ馄谥掌鸩辉儇撠煴9埽。
4、辦理過戶手續:
(1)、如屬定編車輛的,成交后由車主單位到四會市財政局公務用車管理股辦理解除定編手續,買受人予以協助。
(2)、買受人須憑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鑒證書》、《公車拍賣交吉提車通知書》、拍賣機構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與原車主單位聯系,參照附件的《車輛過戶須知及流程》,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事宜,原車主單位提供協助,逾期過戶責任自負。
九、相關稅費支付的約定:
1、標的車輛在交吉前(指在辦理提車手續前)的保管費、場地租賃費由委托方承擔(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先代付);標的車輛在交吉后的保管費用、場地租賃費、提車費用以及提車后的一切法律責任(此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責任、違章責任、保管責任等)和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
2、標的車輛交易稅費按相關法律規定由原車主單位和買受人各自承擔:其中,屬于原車主單位拍賣車輛應支付的增值稅、附加稅、所得稅由原車主單位支付;標的車輛在過戶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稅費和拍賣傭金均由買受人承擔。
十、違約認定及處罰約定:
1、當拍賣會現場拍賣標的車輛出現最高應價時,即視為已經成交,買受人如拒絕當場簽訂《拍賣現場成交憑證》、《拍賣成交確認書》,或雖然已經簽訂了《拍賣成交確認書》,但未在簽訂了《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含當天)2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和傭金,即屬違約。
2、買受人一旦違約,將按以下處理:
(1)、買受人已經支付的保證金、交易價款和傭金不予退還。
(2)、標的車輛收回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如成交價低于原成交價的差價,由該違約買受人支付;重新拍賣時,如成交價高于原成交價的差價,該違約買受人無權索;
(3)、買受人一旦違約,即被禁止參與組織的任何批次的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公車拍賣。
3、標的車輛過戶的風險特別提示及約定:
競買人須自行到你所在地的交警車管部門查清將要競買的標的車輛是否允許在你的所在地過戶;一旦競買成功,無論車輛是否能過戶,買受人均不得反悔,買受人已支付的保證金、交易價款和傭金均不予退還。
十一、其它詳見肇慶永輝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十二、本公告所稱競買人是指已向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會分中心交納保證金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